2月1日湖南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公众号公布了一起案例,一女子遭到男朋友暧昧对象的挑衅,双方从线上争吵发展到线下见面动手,男朋友一直袖手旁观,该女子一气之下跳楼身亡,最终法院判处付某补偿该女子家属3万元,石某补偿该女子家属5万元。
根据卷宗显示跳楼女子韦某和被告石某处于情侣关系,双方在恋爱期间石某一直和付某在社交平台上处于暧昧关系,引发韦某不满,因此韦某将付某视为情敌,双方在某社交平台的私信上不断争吵。
2023年6月3日上午,付某来到韦某合租的房子,看望生病的朋友,双方发生争吵最后扭打在一起,韦某被付某压倒在地,石某以及合租的室友全程在沙发上观看,韦某感到气愤突然从地上起身,从阳台的窗户跳下导致身亡。
韦某父母将石某和付某起诉到法院,要求双方赔偿百万。经过法院审理认为死者韦某和石某属于情侣关系,当韦某被付某打倒在地的时候,石某全程在沙发上观看,态度冷漠,因此处于劣势的韦某是绝望的,这对于韦某后来跳楼自杀,在情绪上起到了很大的刺激作用,因此法院经过商讨石某需要补偿原告5万元。
付某明知石某已经有女朋友的情况之下,仍然和石某不断暧昧聊天,导致韦某对付某心生不满,当付某来到韦某的出租屋之后,主动向韦某语言挑衅,已经激怒了韦某。双方后来发展到互相殴打,种种行为都以韦某失败告终,因此韦某的死亡和付某有很大的联系,因此法院判定付某需要补偿原告3万元。
根据我国民法典1165条显示,行为人因为过错已经侵害到他人民事权益,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该承担侵权责任。